各区、县(市)爱卫会,市级有关爱卫会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爱卫办〔2018〕4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请按照《绍兴市爱卫会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绍市爱卫〔2015〕12号)文件2017年中期目标要求,做好各地各部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工作。
请各区、县(市)爱卫会,市级有关爱卫会成员单位于7月31日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自评评分表和进展信息表报市爱卫办。
联系人:王小芳;联系电话:85080585;电子邮箱:市政府协同网/市卫计委/爱卫办/王小芳
附件:1.《浙江省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绍兴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目标进展信息表
绍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8年7月25日 绍市爱卫〔2018〕9号 (关于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绍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绍市爱卫〔2018〕9号 (关于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doc